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临江学院耗材采购询价制度
为了维护学院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采供双方的权益,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强化分院管理,增强物资采购的透明度,规范询价采购行为,根据《采购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分院实际,特制定临江学院耗材采购询价制度。规定除政府集中采购设备外和定点采购耗材外(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和《浙江省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由下沙公安分局指定单位进行危化品定点采购),分院日常开展实训项目所需要的耗材(包括试剂和玻璃器材)实行询价采购模式。
一、询价评标原则和标准
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包括采购品种、采购预算、服务要求等)、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供应商报价十分接近的情况下,采购人可根据供货及时、服务便捷等因素,选择成交供应商,但不得选择最高报价。
二、采购记录
所有采购项目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同时,分院保存相应的询价采购记录。
三、询价采购制度
1)凡同一品种耗材单笔金额在5000元(定点采购物品除外)及其以上的耗材采购必须实行询价采购;
2)同一品种耗材询价厂家(商)不得少于3家;
3)询价必须由询价人员根据本学期使用要求制定询价表,并保持其真实性;
4)询价单由询价厂家(商)认真填写后,并盖具公章作为询价文件保存;
5)采购小组根据询价厂家(商)的报价,综合质量和服务等各项因素确定最终供应厂家
四、签订供应合同,按合同要求进行供货验收;
临江学院
2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