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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无机分析化学》课程维管方式的说明

2016-10-25  点击:

有关《无机分析化学》课程维管方式的说明

一、担任《无机分析化学》课程实训指导的教师应按照统一相同的授课计划进行实训项目的安排,原则上要求在同一个星期内只安排进行相同的实训项目。

二、《无机分析化学》课程中每个实训项目所需化学试剂的总量估算,由实训室维管人员(宋丽芬)与课程责任老师在课程前期沟通后确定,并由宋丽芬与仓库管理员(陈健)确认。

三、<![endif]>“普通化学试剂”和“管控化学试剂”的分类,分别采用不同的维管方式:

a、“普通化学试剂”(至少提前2周与陈健确认)

1经确认有库存而无需购买,由宋丽芬填写“普通化学试剂领用表”并签字后,在陈健处直接领取并在对应“仓库账册”上签字。  

2经确认无库存而需购买,由宋丽芬填写“普通化学试剂采购申请表” 并签字后,交由谢磊负责购买;待试剂到位后,由宋丽芬填写“普通化学试剂领用表”并签字后,在陈健处领取并在对应“仓库账册”上签字。  

3普通化学试剂领用后,由宋丽芬全权负责完成溶液配制、分装、及废液处理工作。  

b、“管控化学试剂”(必须要在前一个月的26号前,将估算的下一个月内的使用总量与陈健确认)

《无机分析化学》课程中涉及 “管控化学试剂”的项目,均遵照“双人”(宋丽芬+一名课程教师)要求。宋丽芬承担协助工作,陪同进行“管控化学试剂”领用、溶液配制、回库、废液处理工作。具体为:

1在前一个月的26号前,由宋丽芬填写“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申请表”并交由课程老师签字后,交由陈健负责购买;同时,需将课程教师的身份证扫描件上传至管控平台。  

2待试剂到位后,按一周内使用量要求,由宋丽芬陪同课程教师一起向(陈健+王聪/董雪瑞)领取所需原液,并在对应的“仓库账册”上签字。

3原液领取,负责该试剂配制的课程教师按一周的使用量要求,必须当天完成稀溶液的配制(可按每一个教师的量,分装好),并与宋丽芬一起在24h内将原液和配制的溶液一起回库,并在对应的“仓库账册”上签字。

4实训项目当天领取该教师所属的稀溶液,并在课程结束时及时回库,不得留在实训室内过夜。

5待一周的实训项目完成后课程教师需立刻(原则上在本周内)将多余稀溶液进行中和等无害化处理。

四、维管工作中涉及到的“普通化学试剂领用表”、“普通化学试剂采购申请表”、“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申请表”均由宋丽芬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