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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临江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2017-03-28  点击:

杭职院临江〔2017〕2 号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临江学院

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各专业组、各办公室:

现将《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临江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临江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临江学院

                              2017年3月28日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临江学院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印发

附件: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临江学院

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分院教职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教师和管理人员考核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杭职院〔2016〕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分院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基本原则

1.突出教学中心地位的考核原则。

2.推行全员育人的考核原则。

3.坚持绩效优先的考核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原则,教职工全程参与,并实行考核结果公示制度。

5.实行一票否决制的考核原则。考核工作实行思想品德考核和育人工作考核一票否决制,对师德师风(职业道德)不合格、不接受育人(班主任、辅导员)工作任务或育人(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考核的对象、内容和标准

(一)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临江学院全体在岗教职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1.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本年度半年(含半年)的;

2.本年度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及以上的;

3.本年度内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

(三)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岗位创新,工作效率,业绩成果,岗位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类人员考核等次的基本标准分别如下: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教学效果突出。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合格: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教学效果良好。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整体完成情况一般,且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中,某一个方面及以上表现为差的人员。

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2)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要求;

3)不履行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

4)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

5)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给学校名誉造成严重伤害;

6)出现重大工作事故或教学事故;

7)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年度考核,且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人员。

(五)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按不同岗位分别进行考核,具体明确如下:

1.教师岗位

教师的工作业绩按《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业绩分计算办法》执行。

教师工作业绩分排名前列,教学效果、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突出,由专业组推荐,报分院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后,可评为优秀。

教师工作业绩考核未能达到《教师工作业绩计算办法》中相应职级的基本要求和总分下限的,当年度考核不能评为合格。其中:教学工作量及业绩总分均达到90%的,视同年度考核合格;教学工作量或业绩总分达到60%-89%的,可评为基本合格;教学工作量未达60%或业绩总分未超过60%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2.行政管理岗位

以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从政治思想方面、工作态度、工作业绩、业务进修、考勤等方面进行考核,详见附表。

有下列一项者不得评为等级优秀:

基本项目得分在80分以下者;

学院综治委(保卫处)安全检查情况通报二次(校园网公告或学院安全检查简报记录为准);

发生一般教学事故;

无故缺席正常上班或学院、分院规定的坐班时间以及学院、分院、部门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各项集体活动(含班主任会议)一次或迟到、早退、事假、病假三次以上,(以综合办和部门考勤记录和会议记录为准);

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敷衍组织或主管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工作或临时性工作,而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分院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分院考核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况。

(六)优秀等次人数比例:对教师岗位和行政管理岗位分别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进行评定,不超过岗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3%。

三、组织机构

分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下设二个工作组。

(一)考核领导小组:由分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综合办、二级分工会、教师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综合办主任兼任。

(二)教师岗位考核工作组:另行发文成立。

(三)行政管理岗位考核工作组:另行发文成立。

上述二个工作组组长由分院考核领导小组指定。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测评相结合,注重实效,易于操作。并与聘期考核有机结合。

(二)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考核年度末(一般为6月),被考核人进行个人总结,填写考核表;

2.考核小组对个人进行考核,评定等级。

3.考核办公室汇总各部门考核结果,报分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查。

4.分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考核等次;

5.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

6.将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结果书面通知本人,并经本人签名认可。

(三)下列人员的考核按以下办法进行:

1.新调入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并根据表现写出评语,确定考核等次。

2.因公(工)负伤的工作人员,治疗、恢复时间超过6个月的免予考核,根据其受伤前的工作表现确定等次。

3.公派学习、培训、进修的工作人员,由派出单位依据学习、培训、进修单位提供情况进行考核,确定等次。

4.挂职锻炼的工作人员,在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次;在挂职单位工作不足半年或者挂职结束的当年,根据挂职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确定等次。

5.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作为首次确定职称、职务、技术级别的依据。

6.当年度调整工作岗位的人员,由现工作部门进行考核,其调入前的有关情况由原部门提供。

7.当年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原职级进行考核,下年度起按调整后的职级进行考核。

(四)教职工对本人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分院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分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分院院长批准后书面通知本人。其中,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主管单位人事机构提出申诉。

(五)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合格者,发放年终考核奖,具体发放办法见《临江学院津贴分配暂行办法》。

2.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扣发50%年终考核奖。

3.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扣发全部年终考核奖。

4.全年累计病假满20天者,扣发10%的年终考核奖;累计病假满45天者,扣发30%的年终考核奖;累计病假满60天者,扣发50%的年终考核奖;全年累计病假满90天者,扣发全部年终考核奖。

5.全年累计事假满20天者,扣发30%的年终考核奖;累计事假满30天者,扣发50%的年终考核奖;全年累计事假满45天者,扣发全部年终考核奖。

6.全年累计旷工6天及以下的,每旷工1天,扣发10%的年终考核奖;全年累计旷工满7天者,扣发全部年终考核奖。

六、未尽事项以学校《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杭职院〔2016〕72号)文件为准,试行一年。


附表:行政管理岗位考核内容

指标

指标内涵

计分标准

思想政治

(10分)

政治思想(3分)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宗旨明确,身体力行,积极贯彻。

职业道德(3分)

爱岗敬业、关心学生、真诚待人、实事求是,互敬互重,相互帮助。

组织纪律(4分)

严格遵守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临时指派任务。

工作态度

(15分)

工作态度(10分)

积极支持学校工作,态度主动,关心集体,积极响应组织号召。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严以律己,敬业尽责。5分

认真工作,无不良行为。5分

上班时间擅自脱岗、串岗、(QQ)聊天、打牌、玩(电脑)游戏、看影片、听音乐等扣1分/次。

协作精神(5分)

团结同事,顾全大局。认真配合各部门做好教学教务、学生管理等各方面工作。

工作业绩

(60分)

岗位工作实绩(15分)

分管领导根据岗位职责、整体表现综合评分。

工作质量(10分)

办事到位,部门或岗位工作安排有序工作质量保证、责任心强(10分),工作有疏漏、办事不到位、处理问题拖拉延误的扣1分/次。

值班情况(5分)

参与值班工作并及时处理问题,5分。未值班不得分,值班脱岗、喝酒、未及时处理问题产生影响扣2.5分/次

岗位业务(5分)

熟悉本岗位业务知识,具备较强工作能力,工作效率高,5分。不注重知识积累的扣3分,工作能力差扣5分。

首问责任(5分)

能对师生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或帮助解决。5分。关心师生不够,或当“评论员”的不得分

协调能力(2分)

在开展工作时与系属或学院各部门有较好的协调能力,2分。协调能力差或产生不良影响的不得分。

计划总结(5分)

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5分。计划性差扣2分,措施不力扣3分。

完成情况(5分)

按学期工作计划,工作全部完成,5分。未完成的工作又无充足理由的扣2分/项。

临时工作(5分)

按时、保质完成领导指派的临时工作。

工作创新(3分)

工作有亮点、管理有创新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加3分。

业务进修

(5分)

继续教育

利用业余时间进修并获得证书:2分。业务进修:1分。

考勤(10分)

考勤情况(10分)

出满勤,遵守作息制度,坐班制度执行好:10分;因病、事假累计超过5天的扣2分,超过10天的扣3分,超过15天的扣5分。迟到、早退扣1分/次,旷工的扣10分/次;

其它专项(5分)

指导或参加比赛

获分院内比赛一、二等奖的加1分,学院内三等奖以内的加2分,院级以上的加3分

兼任教学或培训

兼任教学或培训工作(上课、新生始前教育及培训等)的人员加5分,未兼任者不得分

班主任

担任班主任工作:5分。

就业工作

参加就业工作:1分。

其他兼职工作

党总支委员、党支部委员、班级党员承包责任制工作、教学督导、工会工作:2分(只加一项)。

加分项目

荣誉

获省部及市科技或教学成果一等奖:10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5分,院级成果奖:2分。

论文

一级刊物每篇:5分;二级刊物每篇:2分;其他刊物每篇:1分。

教材编写

主编、主审公开发行的教材:3分;副主编:2分;参编:1分。编写各种校本教材2分、实践指导书(讲义):1分。

课题

课题申报成功:2分;课题结题(不同课题可累加):3分。级别系数:院级*1;厅、市级*2;省级*2.5;国家级*5;排名系数:第一*1;第二*0.6;第三*0.3;第四*0.1。

扣分项目

点名批评

学院、分院点名批评扣:1分/次。

安全通报

学院综治委(保卫处)安全检查通报1分/次(网上和安全检查简报为准);必须查清责任人,否则扣部门负责人;

工作事故

一般工作事故,扣5分;严重工作事故,扣10分;重大工作事故,扣20分。

指派工作

拒绝或严重敷衍领导指派的工作,且无书面的理由陈述或分院办公会议认为理由不成立,第一次扣:10分;第二次扣:20分。

设备

本人使用的教学、办公设备设施做得不挪用,不丢失,发生挪用、丢失,完好率低于98%等现象,扣2分/项。

环境

所在办公环境、卫生差,不符合5S要求的,或在各类检查中出现差评,扣2分/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