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职院生态〔2020〕7号
关于印发《生态健康学院行政教辅人员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专业组:
现将《生态健康学院行政教辅人员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生态健康学院
2020年11月30日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生态健康学院综合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印发 |
生态健康学院行政教辅人员管理与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教辅人员岗位职责履行行为,端正工作态度,优化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力创良好业绩,充分调动行政教辅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分院各项工作的有效运行。坚持客观公正、择优任用的考核评价体系,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办法考核适用对象为分院除专任教师以外的教学、科研、综合管理、学生管理、实验实训服务和管理岗位的人员。
第二章 管理
第三条 行政教辅人员坚持分类管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权责一致、宽严相济、奖惩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行政教辅人员实行按岗管理,一岗一责,详见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第五条 日常管理参照《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考勤制度》《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病事假等各类假期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等规定。
第三章 考核
第六条 考核原则和方法
(一)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服务优先、实绩至上的原则。
(二)实施一人一岗一考核的办法。
第七条 分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下设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第八条 考核细则
(一)普通行政教辅人员考核结果由四部分组成,包括个人自评(30%),部门负责人评价(30%),教师测评(20%),分管领导评价(20%)。
(二)行政教辅管理负责人考核结果由三部分组成,包括自评评价(40%),教师测评(20%),领导综合评价(40%)。
(三)考核评价主要指标包括工作态度(20分),业务能力(20分),工作实绩(60分)和加减分(各5分)。
(四)教师测评采用满意度测评,按等第赋分制计,非常满意1,满意0.9,基本满意0.7,不满意0.5。
(五)综合考核分低于70分的,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低于60分或一票否决的,考核为不合格。
第九条 考核结果与应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结果仅适用于行政教辅人员业绩津贴分配,对应考核系数为:优秀1.1,合格1.0,基本合格0.75,不合格0。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实训指导教师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分院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附件:生态健康学院行政教辅人员考核教师测评表
附表
生态健康学院行政教辅人员考核教师测评表
姓名 |
工作态度 |
业务能力 |
工作实绩 |
非常满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非常满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非常满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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