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教材建设与管理,做好教材编写、审核、选用等各项工作,提高教材建设水平,确保教材选用质量,依据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教育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教材工作责任追究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浙教教材〔2021〕12号)、《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秋季(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的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7日,公示期间,对选用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教科办反映,联系电话:0571-5670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