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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省“十三五”第二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11-14  点击:

各位老师: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16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校级遴选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围绕十三五期间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我校“双高”建设项目等重点工作,针对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的关键环节,积极在改进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设、创新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和课程建设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完善教育教学实践体系、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健全教学和人才培养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教学改革项目要聚焦教学,项目要从解决教学的主要问题出发,科学设计教学改革研究路线,做好改革结果实践验证,向一线教师倾斜。

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二、申报方式

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实施限额推荐申报(特种设备学院限报2项,其他二级学院限报3项;相关职能部门限报2项)。112916点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见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报送专业建设指导处,同时发送电子稿,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曹 瑜,联系电话:56700036

请各教学单位及相关职能单位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文件精神,组织做好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届时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申报项目进行遴选与评审,并经校内公示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按限额向省教育厅备案。

 

教科办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