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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自主项目申报及主动设计项目选题的通知

2018-10-09  点击:

关于2019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自主项目申报及主动设计项目选题的通知

 

各位老师:

 

  现将杭州市科委文件转发如下,请申报2019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自主申报项目及2019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主动设计项目选题的老师,按照文件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并按申报要求将申报纸质材料于20181011中午12点前送交科研处。

 

 

                                                                   科研处

 

                                                                2018年10月7日

 

 

               2019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自主申报项目

 

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美丽杭州”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根据《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资金管理办法》(杭科农〔2018〕132号、杭财教会〔2018〕153号)),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2019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自主申报项目。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征集范围为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自主申报项目。
二、支持对象
杭州市本级企事业单位。
三、支持重点
农业科研自主申报项目重点支持现代种业、智慧农业、生态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社会发展科研自主申报项目重点支持资源环境、节能减排、城建交通、公共安全、生物医药、医疗卫生等社会发展科研领域。
四、申报要求
项目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http://www.hzst.gov.cn)进入“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进行填报(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并经市级科技(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
2、书面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将项目申请表(网上打印)、可行性报告、承诺书(网上下载)一式两份和有关附件材料(一份)(企业单位需提供投入证明材料),市科技(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项目一旦受理后,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各项指标原则上不能更改,立项后合同中各项指标按照申报材料自动生成。
3、各申报单位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4、申报单位要严格控制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单个项目市级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医疗卫生项目不超过8万元)。申报单位为非企业单位的,采取事前资助的方式,按项目进度分期资助,自筹资金不作要求,单个项目市级财政资助资金不超过申请资助资金;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采用事后资助的方式,市级财政资金资助比例不超过本项目研发投入的30%。
5、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承担有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自主申报项目并尚未结题验收,不予申请承担新的同类项目;申请单位为非企业的,同一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自主申报项目并尚未结题验收,不予申请承担新的同类项目。申报单位列入省、市科技部门信用不良记录的不能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五、初审和推荐要求
市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具体申报要求,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指导,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由市卫计委归口管理的医疗卫生项目限报150项,并标注是否重点专病专科项目)。初审通过后,完成网上审核(申报项目递交后,不再返还重报),并在纸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制作部门申报项目清单,做好申报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六、受理截止日期
市级企事业单位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10月15日;市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报送截止日期:2018年10月18日。
据“市阳光办”要求,凡超过项目申报和推荐报送截止日期的单位和部门将不予受理。
七、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申报项目材料报杭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杭州市惠兴路2号,杭州科技大厦603室)
联系人:沈吉英、许平
联系电话:87025452、87060403
驻市科委纪检组电话:87911139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87015279

 

 

 

 

 

                  2019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主动设计项目选题

 

 

 

市各有关主管部门,各区、县(市)、经开区、大江东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重大关键技术研发攻关,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扎实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根据《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资金管理办法》(杭科农〔2018〕132号、杭财教会〔2018〕153号),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2019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主动设计项目选题,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征集范围为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主动设计项目选题。
二、支持对象
在杭州市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三、支持重点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大气治理、“五水共治”、大健康产业(医疗卫生)、公共安全(食品安全)、节能减排等民生公益领域的重大需求、亟需解决的共性技术难题的研究攻关和应用。区、县(市)申报的项目侧重科技成果在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示范、应用和推广。
四、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的项目采用限额申报的方式:每个单位限报1项(除市属高校、综合性科研单位);市属高校、综合性科研单位限报4项,其中分院(所、系)限报1项;区、县(市)科技局限报2项。
2.申报单位要严格控制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单个项目市级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医疗卫生项目不超过100万元)。申报单位为非企业单位的,采取事前资助的方式,按项目进度分期资助,自筹资金不作要求(申报单位为医院的,自筹资金为申请财政资助资金的1:1配套),单个项目市级财政资助资金不超过申请资助资金;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采用事后资助的方式,市级财政资金资助比例不超过本项目研发投入的30%。
3.申报项目单位属企业和区、县(市)事业单位的,其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主动设计和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并尚未结题验收,不予申请承担新的同类项目;申报项目单位属市属高校、科研机构和医院的,其项目所在系(院、所)、科室及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主动设计项目和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并尚未结题验收,不予申请承担新的同类项目。申报单位列入各级科技部门信用不良记录的不能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4.项目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http://www.hzst.gov.cn)进入“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进行填报(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并经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
书面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将选题项目申请表(网上打印)一式10份,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市)科技局初审后统一报送。
五、初审和推荐要求
请各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县(市)科技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前期调研,加强主动设计。根据具体申报要求,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指导,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保证质量,严控数量。
初审通过后,完成网上审核(申报项目递交后,不再返还重报),并在纸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制作部门申报项目清单,做好申报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六、受理截止日期
各企事业单位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10月15日;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县(市)科技局推荐报送截止日期:2018年10月18日。
据“市阳光办”要求,凡超过项目申报和推荐报送截止日期的单位和部门将不予受理。
七、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申报项目材料报杭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杭州市惠兴路2号,杭州科技大厦603室)。
联系人:沈吉英、许平
联系电话:87025452、87060403
驻市科委纪检组电话:87911139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87015279、87061235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