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杭职院〔2020〕67号
关于印发《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2020年修订)》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现将《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2020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办法
附件2: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转评)申报条件
附件3: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转评)申报条件
附件4: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转评)申报条件
附件5:实验实践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转评)申报条件
附件6:研究、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转评)申报条件
附件7: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印发 |
2020年9月18日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2020年修订)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工作,不断深化我校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改革工作,逐步形成符合高职特色和本校特点的评聘标准,学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含转评)申报条件进行修订。
一、适用范围
以下五大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一)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讲师。
(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讲师。
(三)实验实践系列:正高级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实验师。
(四)研究系列: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
(五)图书资料系列: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
二、基本条件
(一)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教风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人〔2002〕4号)和《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规范学术行为,严肃学术纪律,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申报对象在任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乃至取消评聘:
(1)伪造学历、学位、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者,取消当年评聘资格或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2)受警告处分者,推迟1年以上评聘;受记过以上处分者,推迟2年以上评聘。
(3)出现严重教学事故者,推迟1年以上评聘;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者,推迟2年以上评聘。
(4)近3年内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二)学历
申报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1.高校教师系列(含学生思政):
一般要求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艺术、体育、护理、学生思政等学科及超过40周岁(计算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的教师,取得本科学历且完成四门本专业研究生主干课程进修的可视作学历合格。
2.实验实践系列:
要求专科学历以上。专科学历申报副高级的,其中级职务任职时间须满6年;申报正高级的,要求本科以上学历。
3.研究系列:
科学研究要求硕士学历学位以上;
教育管理研究要求本科学历以上。
4.图书资料系列:
中级以下要求专科学历以上;高级要求本科学历以上。
(三)任职年限
任现职年限从现职务聘任之日起至申报当年12月31日止。
1.助理级职务:详见《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办法》
2.中级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
(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任助理级职务满2年。
(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者的无年限要求。
(5)因在企业工作没有及时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科毕业后,从事该专业工作7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该专业工作5年以上;可直接申报中级职务。
3.副高级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非博士:任中级职务满5年。
(2)博士:读博前未工作过:毕业后任中级职务满2年;读博前工作过:毕业后任中级职务满1年,且毕业前后工作相加满2年。
4.正高级职务:
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
三、业绩材料说明
(一)业绩时间要求
各类业绩的时间节点,若无特别说明,统一为任现职(指上一轮职称评审材料截止时间点,下同)起至申报当年6月30日。转评过的可从任同级职务最初时间算起,申报同级转评的可从任下一级职务算起。
(二)业绩材料相关说明
1.论文由科研处认定,如有争议的,由学术委员会审定。标准如下:
(1)一级论文:《Nature》、《Science》、国内一级期刊(浙大)、权威期刊(浙大期刊名录为准)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全国性报刊理论版,《求是》杂志、《新华文摘》部分转载及论点摘要,《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学术版)全文转载;SCI收录的期刊论文、EI收录的期刊论文、SSCI/AHCI收录的期刊论文。
(2)核心论文: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浙大、北大)发表的论文。
2.课题、获奖业绩成果的级别由科研处、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一般以当年教科研奖励结论为依据进行认定;有争议的,由学术委员会进行审定。
3.论文一般要求发表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正式刊物上,增刊、专刊、论文集、内部刊号、借用香港刊号刊物在内地出版的、内部交流文章一般不作为评聘业绩材料;国外期刊、有争议的期刊,由学校科研处提出意见,学术委员会进行审定。
4.所有填报的论文须提交学校科研处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报告,不同作者复制比一般刊物>=30%、核心刊物>=20%的,或同一作者复制比>=50%的,一般不能作为申报材料。
5.课题一般应是任现职后立项并结题的;在任现职前立项、任现职后结项的,且未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使用过的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材料;横向课题须提供成果运用证明;横向课题和省部级以上课题可不结题,但要提交阶段性成果。
6.负责省级以上学校重大建设项目中的分项目的,经学校发文认可、且已验收通过的,可按子项目或文件认定的级别确定为相应级别的课题。
7.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果不能作为晋升职务的业绩材料。
(三)业绩当量替代说明
经科研处、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审核、学术委员会审定,具备以下成果之一的可相当于相应等级的论文要求一篇或课题一项,每人可抵用2项,每个成果只能使用1次:
论文课题 |
相当要求 |
一级论文 |
撰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相关学术专著(一般20万字以上) |
授权发明专利 |
编写并发布GB国家标准(个人排名前3) |
核心论文 |
主编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教材(一般8万字以上)或艺术教学类教师出版高水平的作品集(由学校组织专家鉴定) |
编写并发布HB或DB行业(地方)标准(个人排名前3) |
国家级课题 |
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个人排名前5) |
中国专利金奖(个人排名前5) |
承担国家统编教材(个人排名前5) |
省级课题 |
单项金额在50万以上并完成结题的横向课题 |
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3) |
中国专利银奖(个人排名前3) |
主编国家规划教材 |
省级教师教学能力竞赛一等奖以上 |
市厅级课题 |
单项金额在30万以上并完成结题的横向课题 |
获与专业、岗位相关的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奖、省社科联优秀成果奖、省教育厅优秀社科和优秀科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 |
中国专利优秀奖(个人排名前2) |
主编省级规划教材 |
四、初聘与直聘申报条件
符合相关条件的教职工可申请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取得高水平标志性成果的教师,可申请直接聘任到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详见附件1。
五、分类评聘业绩申报条件
为鼓励教职工各展所长、错位发展,学校对不同系列、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分类评聘,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2至附件6。
六、破格晋升申报条件
对于学历(学位)或任职年限未达申报要求,但业绩显著突出的教师,允许申报破格晋升,具体条件详见附件7。
七、附则
1.本方案及附件所提及××以上(或以下),均包含××。
2.本文件中所涉及的业绩,除注明排名的均要求排名第一,论文的通讯作者可视同排名第一。
3.本文件涉及的业绩要求中,一篇一级论文可抵认两篇核心论文,一篇核心论文可抵认两篇一般论文。
4.教职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各类业绩成果,其研究方向(领域)及内容应与所从事专业或岗位相关,其关联度将作为评聘重点考核标准之一。
5.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需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转评现岗位所需的相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转评时一般需要有转岗后业绩成果;转评后申报高一级职务或高级职务转评送审论文(论著)必须有1篇(部)是任现职务以来发表的。
6.因工作岗位变动,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允许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经转评,直接申报非教师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7.允许具有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岗位上工作满1年,不经转评,直接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8.上一年度评聘未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有至少1项上一年度7月之后的新成果方可再次申报,新成果指主持或排名第一所取得的以下成果:发表论著;主持教科研项目;获教科研成果奖;获政府部门颁发的与专业有关的荣誉等。
9.本申报条件中未涉及的成果,以及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提请学校学术委员会审定。
10.工程、会计、医卫等学校暂不具备自行评议条件的系列,学校暂不另行制定申报条件,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办法
2.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3.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4.学生思政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5.实验实践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6.教管、图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7.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附件1
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工作,推进职称评聘改革,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1.符合相关要求,申请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2.取得高学历或高水平成果,申请直接聘任到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
3.新引进人员或转岗人员,申请不经转评直接聘任到新岗位所属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
4.其它符合上级政策,可直接聘任的情况。
二、条件要求
(一)初聘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定年限,经考核合格,可初聘相应的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1.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政)、研究系列除外。
2.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人员。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者。
5.初聘教管系列需具备岗位培训证书,初聘教师系列须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国家和浙江省设有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即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档案和卫生技术),或部分专业实行全国和省统一考试的(即工程技术和工艺美术系列中,医疗器械、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机动车检测维修、通信工程和工业设计等专业)需先通过相关考试。
(二)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应届生须通过初期考核),可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直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所在部门强烈推荐的,可直接聘任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具有与到校后从事专业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满5年,任工程师或其它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一年,且符合现岗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的。
2.通过认定的杭州市C类高层次人才。
(四)直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现岗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所在部门强烈推荐的,可直接聘任相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出站人员,在站期间能够圆满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
2.任现职以来取得以下成果之一:获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一;获全国高职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二等奖;指导学生参加国家一类竞赛获二等奖以上2次且完成核心论文1篇或市厅级项目1项者。
3.获校级卓越教学奖(两年评审一次,每次不超过2人)。
4.具有与到校后从事专业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满十年,任高级工程师或其它相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一年,且符合现岗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业绩条件的。
(五)直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现岗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所在部门强烈推荐的,可直接聘任相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通过认定的杭州市B类以上高层次人才。
2.任现职以来取得以下成果之一:获国家科学技术奖5大奖项之一者(特等奖排名前6,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第一;获全国高职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指导学生参加国家一类竞赛获一等奖2次且完成一级论文1篇或省级项目1项者。
3.获校级卓越教学奖。
(六)援藏等直聘
由学校选派援藏、援疆、援青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聘任至除正高外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体按《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4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其它直聘
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其业绩情况,参照本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经学术委员会审议推荐,可直接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聘任程序
(一)初聘
经由个人申报、人事处审核、校长签发聘任文件予以聘任。
(一)直聘
1.预审
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要直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由人事处报学术委员会进行预审核。
2.本人申请
(1)新进人员应在报到后1周内向人事处提交《直聘申请表》,并附相关佐证;应届博士可在初期考核合格时提交申请。
(2)援藏等情况申请直聘的,在上级正式文件下发后提交申请。
(3)其它人员在每年职称评聘工作启动后提交申请。
3.材料审核
新进人员由人事处负责初审,其它人员由所在部门初审,成果由相关职能部门复核。
4.聘任
(1)新引进人员:自进校起试聘,通报评聘委员会后正式聘任。
(2)其它人员:通报评聘委员会后聘任。
附件2
高校教师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转评)申报条件
一、适用范围
从事教学工作1年以上的教师,思政课教师除外。
二、基本条件
(一)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学历、任职年限要求
详见主文件相关条款。
(二)进修培训要求
1.要求参加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外省的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须经认定)。
2.要求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外省取得的也有效)。
3.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首次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各级职称均要求完成青年教师助讲培养。
4.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36学时,2020/2021学年起,要求其中参加校教师发展中心培训(含线上)不少于20学时,近五年累计参加培训不少于360学时,其中校外学习培训不少于108学时,新任教师进校第一年参加培训不少于144学时。
5.进校时间不满五年的青年教师,按平均每年不少于72学时,其中校外学习培训不少于每年20学时计。
6.45岁周岁以下申报教授的教师,具有3个月以上海外研修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学生工作要求
1974年9月1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在任职期内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或辅导员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
2.近五年担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3年以上,且被评为校级优秀社团指导教师2次或市级以上优秀社团指导教师一次。
3.调入学校不满3年的专任教师,但已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视作满足学生工作要求。
4.在任职期内担任专业负责人或兼任党政管理工作3年以上并考核合格,视作满足学生工作要求。
5.申报教授,指导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并考核合格,视作满足学生工作要求。
(四)“双师”素质与下企业要求
1.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的专业课教师须具备“双师”素质。
2.2016年7月1日起,全体专业课教师要求每学年至少有15天时间带课题带任务到企业进行与专业授课相关的工作研修,近五学年累计有6个月(其中专任教师要求连续脱产下企业不少于2个月)到企业挂职,承担与专业相关的工作;公共课教师每年至少有15天时间带项目进行社会实践。经学校选派校外挂职的视作下企业锻炼或社会实践;校内兼课教师若工作内容与所在专业(学科)相关,可视作合格。
3.2017年1月1日后引进的专业课教师,来自企业且从事相关专业一线工作满2年的,进校五年内可免下企业锻炼;其余人员须下企业锻炼满1年,其中连续脱产在企业锻炼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业绩要求
(一)教授
1.近五年教学工作
教师类型 |
年均教学工作量 (学时/学年) |
教学 工作业绩 |
校内兼课 工作量(业绩) |
教学为主型 |
350 |
1A |
---- |
教学科研型 |
300 |
1A或2B |
100(1B) |
科研服务型 |
200 |
1B |
34(无D) |
2.论著项目
教师类型 |
论著 |
教科研项目 |
教学为主型 |
核心论文3篇(其中教学教改类至少1篇) |
1项省部级教改项目或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程或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建设课程 |
教学科研型 |
一级论文1篇、核心论文1篇 |
省部级教科研项目1项 |
科研服务型 |
一级论文2篇或授权发明专利2项或各一 |
省部级科研课题2项或国家级项目1项或相当量的横向课题 |
3.其它业绩要求
任职期内获以下成果之一:
(1)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不计排名)、一等奖(排名前8)、二等奖(排名前5)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8)、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或行业联合会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3);
(2)参加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
(3)指导学生获省级一类竞赛(技能大赛、学科竞赛、挑战杯、互联网+创业大赛等)二等奖以上;
(4)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程(原精品课程)以上或国家级资源库课程主要成员(排名前2);
(5)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主要成员(排名前5)、省级教学创新团队主要成员(排名前3)或市级创新团队的负责人;
(6)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不计排名)、一等奖以上(排名前8)、二等奖(排名前5)或省级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排名前8)、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主持);
(7)发明专利授权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3项或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5项;
(8)累计横向技术服务到款15万以上(经管类、艺术类10万以上);
(9)主持或参与编制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排名前3);
(10)市级以上各类专业、实训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平台、资源库等建设项目主要成员(市级排名前2、省级排名前4、国家级排名前6)。
(11)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3)。
(二)副教授
1.近五年教学工作
教师类型 |
年均教学工作量 (学时/学年) |
教学 工作业绩 |
校内兼课 工作量(业绩) |
教学为主型 |
350 |
1A |
---- |
教学科研型 |
300 |
1A或2B |
100(1B) |
科研服务型 |
200 |
1B |
34(无D) |
2.论著项目
教师类型 |
论文 |
教科研项目 |
教学为主型 |
教学教改类核心论文2篇 |
市厅级教改项目1项和校级“三百工程”等以上建设课程(含市级精品课程)1门 |
教学科研型 |
核心论文2篇 |
市厅级教科研项目2项或省部级教科研项目1项 |
科研服务型 |
一级论文1篇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 |
省部级和市厅级科研课题各1项或相当量的横向课题 |
3.其它业绩要求
任职期内获以下成果之一:
(1)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不计排名)、二等奖以上(排名前8)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排名前8),二等奖以上(排名前5)或行业联合会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排名前3);
(2)参加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省级三等奖以上;
(3)指导学生获省级一类竞赛(技能大赛、学科竞赛、挑战杯、互联网+创业大赛等)三等奖以上;
(4)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程(原精品课程)以上或国家级资源库课程主要成员(排名前5);
(5)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主要成员(排名前8)、省级教学创新团队主要成员(排名前5)或市级创新团队的负责人(排名前3);
(6)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以上(不计排名)、二等奖以上(排名前8)或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以上(排名前8)、二等奖以上(排名前5)、三等奖(排名前3);
(7)发明专利授权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项或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3项;
(8)累计横向技术服务到款10万以上(经管类、艺术类6万以上);
(9)主持或参与编制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排名前5);
(10)市级以上各类专业、实训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平台、资源库等建设项目主要成员(市级排名前3、省级排名前5、国家级排名前8)。
(11)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5)。
(三)讲师
1.教学工作
教学工作量平均满350学时/学年,且教学业绩考核至少1B;(行政兼课:工作量平均满100学时/学年,教学业绩考核不得有D)。
2.论著项目
专业论著不少于2篇;或核心论文1篇;
主持校级教科研项目2项;或主持市厅级教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教科研项目1项并作为主要成员(市级排名前2、省部级排名前4、国家级排名前6)参与1项。
3.其它业绩
任职期内获以下成果之一:
(1)参加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校级三等奖以上;
(2)指导学生获市级一类竞赛(技能大赛、学科竞赛、挑战杯、互联网+创业大赛等)三等奖以上;
(3)参与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市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有排名的)或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3);
(4)校级各类课程建设负责人或市级精品课程主要成员(排名前3)或省级在线精品共享课程(原精品课程)以上或国家级资源库课程主要成员(排名前5);
(5)校级各类专业建设项目主要成员(排名前3)或市级以上各类专业、实训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平台等建设项目主要成员(排名前5);
(6)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授权1项或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2项;
(7)主持或参与编制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8)累计横向技术服务到款5万以上(经管类、艺术类3万以上)。
附件3
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晋升(转评)申报条件
一、适用范围
从事思政课教学工作1年以上的教师。
二、基本要求
(一)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学历、任职年限条件
详见主文件相关条款。
(二)进修培训要求
1.要求参加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外省的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须经认定)。
2.要求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外省取得的也有效)。
3.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首次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各级职称均要求完成青年教师助讲培养。
4.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36学时,2020/2021学年起要求其中参加校教师发展中心培训(含线上)不少于20学时,近五年累计参加培训不少于360学时,其中校外学习培训不少于108学时,新任教师进校第一年参加培训不少于144学时。
5.进校时间不满五年的青年教师,按平均每年不少于72学时,其中校外学习培训不少于每年20学时计。
(三)学生工作要求
1974年9月1日后出生的专任教师申报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在任职期内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或辅导员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
2.近五年担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3年以上,且被评为校级优秀社团指导教师2次或市级以上优秀社团指导教师1次。
3.调入学校不满3年的专任教师,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可视作满足学生工作要求。
4.在任职期内担任学科负责人或党政管理工作3年以上并考核合格,视作满足学生工作要求。
5.申报教授,指导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并考核合格的,视作满足学生工作要求。
6.在任职期内指导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获市级以上荣誉。
(四)社会实践要求
2016年7月1日起,每年至少有15天时间带项目进行社会实践。经学校选派校外挂职的视作社会实践;校内兼课教师若工作内容与思政相关,可视作合格。
三、业绩能力要求
(一)教授
1.专业理论要求
具有宽厚精深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理论基础和较高的政策水平,全面领会新时代对思想政治课教学工作的要求,并对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有较深入的研究。
2.工作业绩要求
(1)近五年教学工作
教师类型 |
年均教学工作量 (学时/学年) |
教学 工作业绩 |
校内兼课 工作量(业绩) |
教学为主型 |
380 |
1A |
---- |
教学科研型 |
320 |
1A或2B |
100(1B) |
(2)论著项目
教师类型 |
论著 |
教科研项目 |
教学为主型 |
核心论文3篇(其中教学教改类至少1篇) |
省部级教改项目1项或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程1门或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建设课程1门 |
教学科研型 |
核心论文2篇(其中一级1篇) |
省部级教科研项目1项 |
(3)其它业绩要求
任职期内获以下成果之一:
①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不计排名)、一等奖(排名前8)、二等奖(排名前5)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8)、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或行业联合会、省级以上马克思主义学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等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②参加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
③指导学生获省级一类竞赛(技能大赛、学科竞赛、挑战杯、互联网+创业大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二等奖以上;
④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程(原精品课程)以上或国家级资源库课程主要成员(排名前2);
⑤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主要成员(排名前5)或省级教学创新团队主要成员(排名前3)或市级创新团队的负责人;
⑥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宣讲员、优秀社科人才、“三育人”先进个人、“最美思政课教师”等荣誉及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相关表彰;
⑦累计社会服务或横向课题等到款10万以上;
⑧市级以上各类专业、实训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平台、资源库等建设项目主要成员(市级排名前2、省级排名前4、国家级排名前6)。
⑨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3)。
(二)副教授
1.专业理论要求
具有宽厚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熟悉领会新时代对思想政治课教学工作的要求,并对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有一定的研究。
2.工作业绩要求
(1)近五年教学工作
教师类型 |
年均教学工作量 (学时/学年) |
教学 工作业绩 |
校内兼课 工作量(业绩) |
教学为主型 |
400 |
1A |
---- |
教学科研型 |
350 |
1A或2B |
100(1B) |
(2)论著项目
教师类型 |
论著 |
教科研项目 |
教学为主型 |
教学教改类核心论文2篇或相当成果 |
市厅级教改项目1项并参与校级“三百工程”等以上建设课程(含市级精品课程)1门。 |
教学科研型 |
核心论文2篇或相当成果 |
市厅级教科研项目2项(或相当成果)。 |
(3)其它业绩要求
任职期内获以下成果之一:
①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不计排名)、二等奖以上(排名前8)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排名前8),二等奖以上(排名前5)或行业联合会、省级以上马克思主义学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等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2);
②参加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省级三等奖以上;
③指导学生获省级一类竞赛(技能大赛、学科竞赛、挑战杯、互联网+创业大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三等奖以上;
④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程(原精品课程)或国家级资源库课程主要成员(排名前5);
⑤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主要成员(排名前8)或省级教学创新团队主要成员(排名前5)或市厅级创新团队的负责人(排名前3);
⑥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宣讲员、优秀社科人才、“三育人”先进个人、“最美思政课教师”等荣誉及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相关表彰。
⑦累计社会服务或横向课题等到款6万以上;
⑧市级以上各类专业、实训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平台、资源库等建设项目主要成员(市级排名前3、省部级排名前5、国家级排名前8)。
⑨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5)。
(三)讲师
1.专业理论要求
具有一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熟悉新时代思想政治课教育教学工作和规范,并能开展相应研究。
2.工作业绩要求
(1)教学工作
基本教学工作量平均满360学时/学年,且教学业绩考核至少1B(行政兼课:工作量平均满100学时/学年,教学业绩考核合格)。
(2)论著项目
①独立或以第一(通讯)作者公开发表论文。
②主持校级教科研项目2项;或主持市厅级教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教科研项目1项并作为主要成员(市级排名前2、省部级排名前4,国家级排名6)参与1项。
(3)其它业绩要求
任职期内在学科建设或能力提升中取得一定成绩,至少获得以下成果或荣誉表彰之一:
①参加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校级三等奖以上;
②指导学生获市级一类竞赛(技能大赛、学科竞赛、挑战杯、互联网+创业大赛等)三等奖以上;
③参与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市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有排名的)或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3);
④校级各类课程建设负责人或市级精品课程主要成员(排名前3)或省级在线精品共享课程(原精品课程)以上或国家级资源库课程主要成员(排名前5);
⑤校级各类专业建设项目主要成员(排名前3)或市级以上各类专业、实训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平台等建设项目主要成员(排名前5);
⑥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及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相关表彰。
⑦累计社会服务或横向课题等到款3万以上。
四、其他
1.高校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不实行破格申报。
2.从其他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转至思政课教学工作岗位的人员,申报高一级职务资格,须从事思政课教学工作满1年。
3.其他相关规定参照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执行。
附件4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晋升(转评)申报条件
一、适用范围
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兼任马克思主义理论、形势政策教育、法律基础、思想品德教育、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等思想政治教育方面课程教学的现任党务干部、共青团干部、学生辅导员、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部门中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要求
(一)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学历、任职年限条件
详见主文件相关条款。
(二)进修培训要求
1.要求参加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外省的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须经认定)。
2.要求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外省取得的也有效)。
3.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36学时,2020/2021学年起要求其中参加校教师发展中心培训(含线上)不少于20学时,近五年累计参加培训不少于360学时,其中校外学习培训不少于108学时,新任教师进校第一年参加培训不少于144学时。
4.进校时间不满五年的青年教师,按平均每年不少于72学时,其中校外学习培训不少于每年20学时。
三、业绩能力要求
(一)教授
1.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能力要求
(1)具有宽厚精深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理论基础和较高的政策水平,熟谙学生的思想发展规律。全面领会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要求,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较深入的研究。
(2)具有科学的决策能力、综合管理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和丰富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开拓进取,结合大学生思想的时代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具有指导中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开展工作的能力,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2.工作业绩要求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
(1)近五年系统讲授过1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课程,教学工作量不少于48课时/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至少1A。
(2)至少发表与岗位相关的核心论文3篇。
(3)主持与岗位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1项。
(4)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至少获得以下荣誉或表彰之一:
①省级以上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②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大赛并获奖(排名前3):
²省级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二等奖以上;
²省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
²省级职业院校“挑战杯”创新创业竞赛一等奖;
²省级“创青春”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银奖以上;
²省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
③省级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一等奖;
④指导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获国家级荣誉。
(二)副教授
1.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能力要求
(1)具有宽厚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熟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要求,掌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规律。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和较丰富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能结合学生思想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能独立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工作业绩要求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
(1)近五年至少系统讲授1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课程,教学工作量不少于42课时/学年,且教学业绩考核至少2B;
(2)至少发表与本岗位相关论文3篇,其中核心论文1篇;
(3)主持与岗位相关的市厅级研究项目1项;
(4)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至少获得以下荣誉或表彰之一:
①市厅级以上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②获省级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二等奖以上;
③获省级高校辅导员优秀网文评选一等奖;
④获省级高校辅导员工作案例大赛一等奖;
⑤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大赛并获奖(排名前3):
²省级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三等奖以上;
²省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以上;
²省级职业院校“挑战杯”创新创业竞赛二等奖以上;
²“创青春”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铜奖以上;
²省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以上;
⑥指导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获省级荣誉。
(三)讲师
1.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要求
(1)具有一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了解学生的思想发展规律,熟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验,能针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特点,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
2.工作业绩要求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
(1)近四年至少系统讲授1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课程,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6课时/学年,且教学业绩考核至少1B;
(2)发表与本岗位相关论文2篇;
(3)主持与岗位相关的校级以上研究项目2项或主持校级以上研究项目1项并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研究项目1项(市厅级排名前2、省部级排名前4、国家级排名前6);
(4)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至少获得以下荣誉或表彰之一:
①校级以上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党员、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②获省级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三等奖以上;
③获省级高校辅导员优秀网文评选二等奖以上;
④获省级高校辅导员工作案例大赛二等奖以上;
⑤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大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职业院校“挑战杯”创新创业竞赛、“创青春”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排名前3);
⑥指导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计划)项目结题;
⑦指导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获市级荣誉。
四、其他
1.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原则上不实行破格申报。
2.从其他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转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岗位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1年。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岗位转至其他专业技术工作岗位1年内,允许继续申报学生思政系列高一级职称。
3.其他相关规定参照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执行。
附件5
实验实践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晋升(转评)申报条件
一、适用范围
在我校从事实训室、实训基地等建设与管理、实验技术研究、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技术技能指导、传承与推广、大赛指导等工作,并完成一定教学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学历、任职年限条件
详见主文件相关条款。
(二)进修和岗位培训、下企业要求
1.2020/2021学年起,40周岁以下每年进修培训学时不少于36学时。
2.2021/2022学年起,要求平均每学年到企业挂职锻炼不少于1个月,承担与专业相关的工作。来自企业且从事相关专业一线工作满2年的,进校五年内可免。
二、业绩条件
(一)正高级实验师
1.近五年系统承担1门实训课程教学,教学工作量满200课时/学年,教学业绩考核至少1A。
2.指导学生参加政府部门主办的本专业一类竞赛(技能大赛、学科竞赛、挑战杯、互联网+创业大赛等)获省级一等奖以上。
3.独立或作为第一(通讯)作者至少发表与岗位相关的核心论文2篇,其中1篇为一级。
4.主持省级教科研项目1项(或相当成果)。
5.负责筹建校内实训室建设工程项目或技能工作室等1项。
6.具有以下成果条件之一:
(1)省级以上各实训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平台、科研创新团队等建设项目主要成员(排名前3);
(2)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或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5项;
(3)累计横向技术服务到款15万以上(经管类、艺术类10万以上);
(4)参加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
(5)市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或省级在线精品共享课程(原精品课程)以上或国家级资源库课程主要成员(排名前2);
(6)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不计排名)、一等奖以上(排名前8)、二等奖(排名前5)或省级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排名前8)、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主持);
(7)主持或参与编制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排名前3);
(8)获评全国技术能手、省首席技师等;
(9)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3)。
(二)高级实验师
1.近五年系统承担1门实训课程教学,由2020/2021学年开始,教学工作量满100课时/学年,教学业绩考核至少1B。
2.指导学生参加政府部门主办的本专业一类竞赛(技能大赛、学科竞赛、挑战杯、互联网+创业大赛等),获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3.公开发表与岗位相关的论文至少2篇,其中核心论文1篇。
4.主持市厅级教科研项目1项。
5.具有以下成果条件之一:
(1)市级以上各实训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平台、科研创新团队等建设项目主要成员(排名前3);
(2)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2项;
(3)累计横向技术服务到款10万以上(经管类、艺术类6万以上);
(4)参加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省级三等奖以上;
(5)校级各类课程建设负责人或市级精品课程主要成员(排名前2)或省级在线精品共享课程(原精品课程)以上或国家级资源库课程主要成员(排名前3);
(6)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以上(不计排名)、二等奖以上(排名前8)或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以上(排名前8)、二等奖(排名前5)、三等奖(排名前3);
(7)主持或参与编制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排名前5);
(8)获评省级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领衔人、省级技术能手、市级首席技师、市级工匠等;
(9)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5)。
(三)实验师
1.近四年系统承担1门实训课程教学,教学业绩考核全部C以上。
2.指导学生参加政府部门主办的本专业一类竞赛(技能大赛、学科竞赛、挑战杯、互联网+创业大赛等),并获得市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3.独立或作为第一(通讯)作者至少发表与岗位相关的论文2篇或核心论文1篇。
4.主持校级教科研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市厅级以上教科研1项(市级排名前2、省部级排名前4,国家级排名前6)1项。
5.具有以下成果条件之一:
(1)市级以上各实训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平台等建设项目主要成员(排名前5);
(2)授权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2)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或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1项;
(3)累计横向技术服务到款5万以上(经管类、艺术类3万以上);
(4)参加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校级三等奖以上;
(5)校级各类课程建设负责人或市级精品课程主要成员(排名前3)或省级在线精品共享课程(原精品课程)以上或国家级资源库课程主要成员(排名前5);
(6)参与编制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三、其它
1.从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转至实验实践系列工作岗位的人员,申报高级职务资格,须从事实验实践系列工作满3年,同级转评须工作满1年。
2.其他相关规定参照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执行。
附件6
研究、图书资料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转评)申报条件
一、适用范围
在我校专职从事科学研究的专业人员可申报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教育管理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员,包括从事学校建设发展、专业(群)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师资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人员,可申报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在我校图书馆从事中外文书刊采编、参考咨询、借阅、文献开发、图书馆学研究与辅导、技术开发与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职务。
二、基本条件
(一)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学历、任职年限条件
详见主文件相关条款。
(二)进修和岗位培训要求
1.申报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的要求参加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外省的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须经认定)。
2.2020/2021学年起,40周岁以下每年进修培训学时不少于36学时,其中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培训学时(含线上)不少于10学时。
三、业绩条件
(一)研究系列
任现职以来承担的本职工作量饱满,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
级别 |
科学研究 |
教育管理研究 |
研究员 |
1.一级论文2篇; 2.省部级科研课题2项或国家级项目1项; 3.任职期内获以下成果之一: (1)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3); (2)累计横向课题到款自然科学研究15万以上,社会科学研究10万以上; (3)省级以上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平台等建设项目主要成员(省级排名前3、国家级排名前5)。 |
1.公开发表与岗位相关核心论文3篇; 2.主持市厅级以上各类研究项目3项,其中省部级1项; 3.主持学校某一方面管理或研究工作,主持制订、起草过学校重要管理文件、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调研报告等并开展落实工作; 4.工作业绩突出,对学校改革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工作经验在省级以上教育等主管部门工作会议上发言交流,或被省级以上教育等主管部门宣传推广,或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 |
副研究员 |
1.一级论文1篇; 2.省部级和市厅级科研课题各1项; 3.任职期内获以下成果之一: (1)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排名前6); (2)累计横向课题到款自然科学研究10万以上,社会科学研究6万以上; (10)市级以上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平台等建设项目主要成员(市级排名前3、省级排名前5、国家级排名前8)。 |
1.公开发表与岗位相关论文至少3篇,其中核心论文不少于1篇; 2.主持市厅级以上研究项目1项; 3.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5)完成学校管理方面重大改革方案的撰写,参与较高水平的管理文件、改革方案、调研报告等并开展落实工作。 |
助理 研究员 |
1.专业论著3篇,或核心论文1篇; 2.主持市厅级教科研项目1项; 3.任职期内获以下成果之一: (1)获市厅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排名前3); (2)累计横向课题到款自然科学研究5万以上,社会科学研究3万以上; (3)市级以上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平台等建设项目主要成员(市级排名前5、省级排名前8)。 |
1.公开发表与岗位相关论文2篇; 2.主持校级以上各类研究项目2项或主持校级研究项目1项并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项目市厅级以上1项(市厅级排名前2、省部级排名前4、国家级排名前6); 3.参与学校各类重大管理改革和重点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 |
(二)图书资料系列
按照《浙江省图书资料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浙江省群众文化、图书资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其中要求考评结合的,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四、其它
其他相关规定参照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执行。
附件7
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教师尚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任职年限要求,但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且符合破格申报条件者,可申请破格学历或1年任职年限;学历(学位)和任职年限双破格晋升或申请破格2年任职年限者,需由所在部门强烈推荐、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同意推荐。
本条件仅适用于破格评聘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其余系列原则上不得破格申报。
一、破格申报晋升教授
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两个优秀,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有2A,满足晋升教授申报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奖、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或获得经学校认定的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2.获入选省级“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或入选浙江省“千人计划”、“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以上培养人员等省部级人才培养项目之一;
3.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负责人;
4.获国家教师教学能力竞赛二等奖;
5.指导学生获得国一类竞赛一等奖或同等奖项荣誉。
二、破格晋升副教授
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两个优秀,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有2A,满足晋升副教授申报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得市级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奖、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之一,或获得经学校认定的其他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
2.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第一层次以上人才培养项目之一;
3.通过杭州市C类高层次人才认定;
4.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负责人;
5.获国家教师教学能力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
6.指导学生获得国一类竞赛二等奖以上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