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本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综合管理 >> 安全管理与交流 >> 正文

生态健康学院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2021-03-01  点击:


1.目的

明确实验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安全事故。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开展相关活动的人,包括管理人、教师、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准入。

3.准入原则

3.1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接受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掌握本实验室环境、仪器设备、工作内容等情况,掌握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有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的能力,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3.2任课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和相应的授课工作经历,接受必要的安全知识的培训,熟悉责任范围内实验室相关环境、设备、设施、工作内容等情况,熟悉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理,有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

3.3学生应掌握实验区域内相关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项目的安全风险,接受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制度、个人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了解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

3.4其他进入实验室参与相关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相关安全规章制度。

4.具体要求

4.1所有进入实验室从事相关活动的人员,均需完成超星学习通上的专项安全教育任务,考核通过且获得合格证书,才能获准进入实验室。

4.2 进入实验室从事活动的教师和进行社团活动、科研项目等非上课活动的学生,在满足上述准入原则的前提下,需了解潜在危险,并在相关安全承诺书上签字。

4.3外来参观人员,需经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同意后,在实验室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4.4来实验室协作、工程维护和仪器维修或调试的外来人员必须由实验室相关人员陪同。

4.5学生社团等非实验授课活动,必须在指导老师陪同和指导下进入。

4.6非相关人员未经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同意,不得擅自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