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临江学院实训项目及材料预报制度
为保证实验实训项目的正常开展,本着节约的原则,统筹安排实训和材料订购,现做以下规定:
1.任课教师根据课程需要于开学第一周预报本学年开设的实训项目和时间。
2.任课教师根据项目需要,于开学第一周预报所需要使用的玻璃仪器和试剂材料的规格及数量,由实训室仓库汇总后统一订购。
3.对于特殊需要使用的材料(如食品),任课教师需提前一周报至仓库,便于购置。
4.对于个别昂贵的项目(一般单个实训在1000以上),请各任课教师作好项目的论证,并报由教科办主任批准后,报至仓库采购员进行采购。
临江学院
2010年5月